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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寨法院:坚持“三位一体”机制 妥善化解抚养纠纷

乐德跃 2025-03-14 09:25热度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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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丹寨县法院排调人民法庭针对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特点,探索建立“调解前置、情感修复、程序保护”三位一体工作机制。2025年以来,成功化解4起涉未成年人抚养纠纷,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保持100%,实现案结、事了、人和的良好效果。


一是坚持调解前置,促进纠纷实质化解。涉及子女抚养的纠纷,具有其特殊性,双方当事人往往在裁定或判决之后依然要保持联络、共同承担抚养义务。因此,也区别于普通民事纠纷的“非调即判”模式,排调人民法庭在处理抚养权、抚养费纠纷时,始终将调解作为首选方式。具体运用调解特有的情理疏导和法律释明功能,通过耐心倾听、释法明理,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,充分考虑子女实际需求。在调解过程中,注重平衡双方利益诉求,促成当事人达成既解决当前矛盾,又为后续共同抚养奠定基础,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核心的抚养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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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注重情感修复,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。针对涉诉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心理创伤,办案人员通过主动上门进行心理疏导、情感抚慰等方式,帮助未成年人缓解因家庭纠纷产生的消极情绪或想法。同时,加强对当事人的家庭教育指导,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,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。



三是强化程序保护,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。严格遵循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程序规定,案件不公开审理,办案过程中非必要不直接询问未成年人意见,尽量采取上门走访、社会调查等方式,间接了解未成年人真实意愿,既保障其表达权,又避免其直接“暴露”在纷争中。严格控制接触案件所涉未成年人的次数、场合,在调解场所设置上,注重营造温馨氛围,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生活、学习产生的影响。



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,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、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。下一步,丹寨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,在不断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质效的同时,强化对案涉未成年人的跟踪、回访,深化与学校、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,多措并举织牢未成年人“保护网”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 


通讯员 乐德跃

编辑 曹吟秋

二审 张谌

三审 范良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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